临汾市乡宁县关王庙乡木凹村委第十三届村委换届选举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反映

2026-02-08 13:22:14    来源:本网    

现将木凹村委在选举与选举过程中办理委托与受托情况反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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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委会主任(祁喜龙)在会议上讲:根据选举法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必须经本人签字后生效。选委会主任在1月28日下午5点30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要求不在村的选民办理委托申请书,特要求必须是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本人签字才有效,并发给各村长委托申请书模板,1月29日通知选民办理委托申请,1月30日中午11时44分选委会主任又以微信方式发出委托投票证模板,说填写委托证也可以,委托投票证的说明是:(此证由选民填写,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盖章有效。被委托人凭此证领取选票)而选委会以微信方式发给村民群里的公告办理时间是1月29日至1月30日每天上午10点30分至下午15点30分到村委办理,村委会公示栏的公告是2026年1月28日。1月31日选委会公示了380余人的委托与受委托花名册,我通过证实委托人与受托人这380余人中有300多人没有签字,更可怕的是有好多选民不知道自己的选票委托于谁,委托人与受托人都不认识,还有一些外地打工选民寄的委托书还没有回来名字就已经在花名册公示,外地打工选民寄回来的委托书里的受委托人和公示栏花名册的受托人不相符。还有一些选民为了拉票把自己家人委托给别人然后自己又为其他选民受委托,经查问证实选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会计(李天明)就填写了300余张选民委托投票证发給受委托人拉拢选票。[可查委托票证的存根,填写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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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月2日早上李俊峰、何辽明、谭安明、张银虎、张俊明、张小峰、张玉龙等60多名受委托人拿着在外打工和上学学生还有老年人的真实委托书找选委会办理委托手续,可选委会主任说停办了不给办理,是什么时间通知的停办,回答说在公示栏里,可我们只看到公示栏里有2026年1月28日的公告,此行为是剥夺了100余人的选举权。

2.选委会有意把时间通知不清楚,未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字的300余张委托票证由选委会造假填写发给受托人。剥夺了100余人选举权,这几点让村民看清了他们的黑暗,欺下瞒上。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2月3日早上开选举会时候选人(何春杰)当场揭发了选委会的作弊行为并宣布自行辞退,选举过程中选委会还在两个私密填票室安装了监控,目的就是监视选民怎么填往后要报复,还有候选人(张杨所)的好多近亲代理了许多人填票,选民(张安明)(杨有明)等已经委托给别人,可他们还来会场填写选票,主会场当天来人不到200人而张杨所的得票高达500多有效票,这么多票怎么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木凹村村民委员会的做法很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我们选民2月3日就给政府领导反映此情况没有得到回应,2月4日给县纪委,人大办公室反映也没有得到回应,现在是县,乡,村窜通一起掩盖此事,这样的选举怎么能有效,群众身边这样的腐败为什么没有人管。谁给他们的胆量让他们这样做,背后的保护伞是谁。后附证据,其它证据在村委会。以上所述全部是事实。我们村民期盼查实,望相关单位查明事实还社会一个公道,还村民一个公道。

附:1、《委托投票人员名单》

2、《关王庙乡木凹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调整公告》

3、 委托投票证存根(村委会保管)

4、选举当天领票签到表(村委会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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